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要求销售方发票红冲?

来源 会计网
0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对方一般纳税人6月开了我们专票,我们想8月开始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让对方把这张票红冲8月再开给我们吗,我们已经做账,这张发票可以不退回他们吗
微信用户 9个月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同学你好,针对你要求销售方发票红冲的问题,回答如下:已抵扣的发票,抵扣方需要在税务系统中提交冲红申请,勾选已抵扣,然后税务系统会出具一个红字信息表,将带有编码的红字信息表打印出来,连同抵扣联一同交给销售方,销售方根据你提交的红字信息表中的编码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郑培库 9个月前 解答
*老师解答仅代表老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
没有找到满意的回答?
老会计作答,预计30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老师
新用户免费咨询

相关问题

跨期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信息错误,可以红冲重新开具吗,开具红字发票要退车辆购置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规定:八、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十二、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证件号码等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更正,但是不包括以下情形:(一)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二)完税或者免税信息更正影响到车辆购置税税款。(三)纳税人名称和证件号码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税务机关核实后,办理更正手续,重新生成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并且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1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