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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公司,按国家规定都要交那些税?企业所得税最低按几个点交?只有增值税可以抵扣么?所以税的计算都是减去成本后计算的么?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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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属于小微企业。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王家权 1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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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项目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主要就是地下车位这一块,只有使用权,已经卖了一部分。那我们应该怎么样做才能把车位的成本计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呢?我们是湖南地区的?
由于你没说清楚车位是自建还是外购取得。暂判断为自己适用后转让。从转让旧房或建筑物相关规定。要么能取得评估价格,如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则以购买时的发票或者契税记载金额,如2者都不能取得,则可以核定金额征收。 一)关于旧房转让时的扣除计算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的金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1.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2.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价税合计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3.提供的购房发票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不含增值税金额加上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由于旧房及建筑物,存在开发成本及费用无法计算或偏低的情况.因此,税法规定,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
2021年04月21日
现在我们项目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主要就是地下车位这一块,只有使用权,已经卖了一部分。那我们应该怎么样做才能把车位的成本计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呢?我们是湖南地区的?
由于你没说清楚车位是自建还是外购取得。暂判断为自己适用后转让。从转让旧房或建筑物相关规定。要么能取得评估价格,如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则以购买时的发票或者契税记载金额,如2者都不能取得,则可以核定金额征收。 一)关于旧房转让时的扣除计算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的金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1.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2.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价税合计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3.提供的购房发票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不含增值税金额加上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由于旧房及建筑物,存在开发成本及费用无法计算或偏低的情况.因此,税法规定,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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