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属于小微企业。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