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适用范围:1.业持有的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范围: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对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投资方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投资方占股在50%以上)。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适用范围:1.业持有的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范围: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对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投资方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投资方占股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