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官网发布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7年法学硕士项目推免生接收工作报名通知》,可以明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保研推免报名7月7日截止。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
(http://yjsfs.ruc.edu.cn/tp/zs/login/toLogin/tm)填报信息。我院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日上午10:00至2026年7月7日下午17:00。报名申请环节包含两个步骤:注册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两个步骤均完成后表示报名申请成功。
2.申请人还需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具体网址和系统开放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3.申请人应按本通知第五部分“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并保存好所有纸质版材料原件,考核报到时现场提交。
4.同时申报法学硕士项目和直博项目的考生,如后续经学院考核已经确认进入直博项目拟推荐范围,将不再获得法学硕士项目考核资格。
5.法学硕士项目考核工作安排与入围名单预计于7月中旬在中国人民大学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公布,考核时间预计为7月下旬,学生通过报名系统点击确认或拒绝(未收到入围通知的同学,将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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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专业方向介绍
申请人在我院法学硕士项目和法律硕士项目中仅限申报一个项目,申请法学硕士项目的学生在以下15个方向中仅限申报一个:

注:除知识产权法(法学应用)方向项目基本学制为三年制外,其他方向法学硕士项目基本学制均为两年制。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且满足以下条件:
1.目前就读本科学校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有望获推免资格的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行为;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申报法学硕士项目I所有方向的学生均需为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对申报数字法学方向的学生遴选时将优先考虑同时具有计算机等相关学科知识背景的学生;法学硕士项目II中,申报知识产权法(法学应用)方向的学生本科需为理、工、农、医学科背景的应届毕业生,申报诉讼法学(物证技术学)方向的学生本科需为理、工、农、医学科背景或公安学(法学)、侦查学(法学)学科背景的应届毕业生;
6.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如托福、雅思、GRE等,不含托福家庭版、雅思家庭版、多邻国等考试成绩);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法学研究素质、浓厚的学术兴趣和从事高水平法学研究的志向。
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应包含正、反两面);
2.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应包含学生证加盖钢印的学校和个人信息页、注册页。若学生证为电子卡,申请人须另外提交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在读/学籍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说明:申请法学硕士项目Ⅰ的考生,如有本科专业为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模式、双主学位培养模式或曾转专业等情况,学生证内专业名称不体现“法学”,但通过专业分流、专业选择或转专业后进入法学专业学习并未来能够获得法学专业的学位,请培养单位另出具一份培养专业证明,证明中须体现申请人未来将获得“法学”类专业的学位等内容,证明原件扫描件请附在学生证后一并上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学业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开具时间应为2026年6月以后,其他时间开具的一律无效);
5.学业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开具时间在2026年6月以后,其他时间开具的一律无效);
6.英语六级证书原件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
7.个人自述(自述须手写);
8.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9.本科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原件(校级及以上等级且不超过三项);
10.本科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原件(不超过三项);
11.本科在校期间能体现本人研究能力的论文或研究报告(不超过两项,不要求发表,其中至少一篇为独著)。法学硕士项目Ⅰ申请人提供的论文或报告应为法学专业领域,其中,数字法学方向申请人可另外提交计算机等相关学科领域论文。法学硕士项目Ⅱ申请人提供的论文或报告可不限专业;
说明:
(1)系统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须为word版,并附上独创性声明,文件以“申请专业方向+姓名+论文/研究报告等名称”命名;
(2)每份论文均须签署《独创性声明》(《独创性声明》,本人手写签字扫描后以图片或者PDF格式插入文档首页),如有合著论文须在声明中注明本人在该项研究中的工作内容。
12.担任学术刊物编辑的学生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参与编辑工作的样刊或样书原件扫描件;
13.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的学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其他事项
1.本通知第五部分“申请材料”中所列1-8项材料为必须提交项,如有错漏导致影响复试考核资格等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提供的电子和纸质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并与填报系统信息一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成绩不属实、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考核资格以及研究生录取等资格。
3.我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申请人应保存好所有纸质版材料原件,考核报到时需携带全部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具体提交安排另行通知。纸质版申请材料原件内容应当与报名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如因二者不一致影响录取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在我院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推免接收中仅限申报一个类别。申请法学硕士专业的学生每人仅限申请一个专业方向,具体见本通知第二部分“二、申请项目/专业方向介绍”。如因填错项目导致报名失败等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其他未尽事宜,请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及官方网站通知。
保研推免政策均以官网发布为准。部分内容或网络搜集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合作关系,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