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某某公司向非关联企业G公司借款3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为半年,双方约定年利率为8%,已知高顿、G公司都是非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5%,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
A: 11.5万元
B: 12万元
C: 9.75万元
D: 9.15万元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在本题中,该100万元借款半年的利息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限额=300x6.5% x6/12=9.75(万 元),实际发生利息费用支出=300x8% X6/12 =12 (万元),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为9.75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