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单选题】

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销售化学制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34万元,当月发生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1万元,上月月末留抵的进项税额3.6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甲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为()。

A: 234÷(1 16%)×16%-3.6=28.68(万元)

B: 234÷(1 16%)×16%-5.1=27.18(万元)

C: 234×16%-5.1=32.34(万元)

D: 234÷(1 16%)×16%-5.1-3.6=23.58(万元)

答案解析

【解析】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上月月末留抵税额可以结转本期继续抵扣。所以本题答案选D。

答案选 D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资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