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018年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2000万元,销售进口的原材料取得收入500万元,承接国家一项关于皮肤方面的科研项目,取得财政拨款400万元,投资国债取得利息收入30万元,则该企业计算2018年所得税应纳税额时,计入收入总额的金额,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 2000+500+400+30=2930(万元)
B: 2000+500+400=2900(万元)
C: 2000+500=2500(万元)
D: 2000(万元)
(1)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2000万元为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进口的原材料取得收入500万元为其他业务收入,均属于应税收入;(2)取得财政拨款400万元属于不征税收入;(3)投资国债取得利息收入30万元为免税收入;(4)本题要求计算的是“收入总额”,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均应当计入收入总额。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