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956】乙擅自将借用甲的手表,以市价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3周后交付,丙构成善意取得。( )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 受让人。本题中,没有交付,因此丙不构成善意取得。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