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约定甲以某专利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丙以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以专利权出资无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但须许可公司使用该专利

B: 乙可以以劳务出资,但应当由甲、乙、丙三人协商定价

C: 丙可以以股权出资,但必须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D: 甲、乙、丙实际缴纳出资后,才能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股东出资制度。
选项AC,股权可以用于出资。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A不选,C当选。
选项B,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不选。
选项D,出资人认足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就有资格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登记。不选。

答案选 C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