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借款100万到期未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丙欠甲50万尚未到期,乙可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B: 丁公司欠甲劳动报酬尚未支付,乙可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 戊公司欠甲货款50万到期未付,乙可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列甲为被告
D: 己公司欠甲货款30万到期未付,乙可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诉讼费用由己公司承担
【考点】债权人代位权
【解题思路】掌握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具体解析】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等,选项A、选项B错误;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应当列次债务人为被告,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