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一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300万元橡胶,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二是以货易货合同,甲公司轮胎价值720万元,乙公司的轮胎价值550万元,乙公司另支付补价170万元。已知买卖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则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元。
A: 2160
B: 3570
C: 4710
D: 3810
【考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题思路】掌握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具体解析】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发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甲公司以货易货合同,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300+720+550)×0.3‰×10000=4710(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