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自己的电脑借给乙使用,期间,乙以自己急需用钱为由,将该电脑以市价一半的价格卖给朋友丙,已支付价款且已交付,丙不知该电脑是乙借用。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 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
B: 丙未满足合理的价格受让,不适用善意取得
C: 甲拥有电脑所有权
D: 甲可要求丙返还电脑
【考点】善意取得制度
【解题思路】掌握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
【具体解析】受让人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取得财产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甲仍然拥有电脑所有权,选项C、选项D正确。
答案选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