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拟订的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内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为2年
B: 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每届任期为3年
C: 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 由刘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选项A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自由规定,每届任期只要不超过3年即可;(2)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每届任期法定为3年,公司章程不能自由规定;(3)选项D: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