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19年12月1日将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0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至2×19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相关资产按10年计提折旧。假定该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项目,甲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税法规定,该项政府补助在收到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2×19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A: 500
B: 0
C: 450
D: 50
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先确认为递延收益,不影响利润总额,但是由于该项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项目,即税法认为在实际收到时就应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要纳税调增;未来期间会计上分期确认损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纳税调减。即2×19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500-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实际发生时允许扣除)500=0(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