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安排项目组以外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复核所涉及的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可将下列( )情形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A: A项目组成员的女儿与被审计单位有密切的商业关系
B: B项目组成员本人半年前曾任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经理
C: C项目组成员之妹将房屋出租给被审计单位办公
D: D项目组成员之妻现在是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
【解析】A:子女属于主要近亲属,子女的商业关系归属于本人,应要求A回避,而非复核其工作;B、D: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之职涉及全局,应要求B和D回避,而非复核其工作。C:妹妹属于其他近亲属,出租房屋属于商业关系。安排他人复核后足以将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