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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其已获得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公司资本雄厚,看中了该地块的潜在市场价值,经过细致财务分析后,拟在证券市场上对甲公司进行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若收购成功,甲公司即丧失上市资格

B: 若收购失败,乙公司仍有权继续购买甲公司的股份

C: 乙公司若采用要约收购则不得再与甲公司的大股东协议购买其股份

D: 待乙公司持有甲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应向其全体股东发出不得变更的收购要约

答案解析

《证券法》规定,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要求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被收购公司不再符合上市条件的,才会丧失上市资格,选项A错误;如果收购的行为失败,乙公司自由购买转让甲公司股票,属于二级市场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受到影响,选项B正确;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选项C正确;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应当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选项D错误。

答案选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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