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202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2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21年3月1 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2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
B: 乙公司有权撇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D: 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基于这一定义,撤销的对象应该是该债成立以后的行为,本题中,甲与丙、丁之间的赠与均发生在甲乙公司债权形成之前,因此,乙不能撤销,选项AB错误;甲公司向戊学校的赠与发生在甲乙公司债权形成之后,故可通过债的保全的途径进行撤销,选项C正确;经过公证的、道德性质的、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甲、戊之间的赠与属于公益性赠与,虽然乙可以通过保全而撤销,但甲作为赠与人则无权任意撤销,选项D错误。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