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邮件称:“甲公司欲以每台5000元的价格购买A型号电脑100台。如同意,请于5月10日前回复。”乙公司于当日收到邮件,业务员并于次日回复表示同意出售,但邮件地址错误,甲公司一直未收到回复。乙公司业务员于5月11日凌晨发现邮件发送错误,立即作出修改重新发送,并当即到达甲公司邮箱。因已超过5月10日的最后期限,甲公司未再理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的承诺有效,甲公司应履行合同
B: 乙公司的邮件视为承诺的迟到
C: 乙公司的邮件视为承诺的迟延,为新要约
D: 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日期为5月11日
乙公司由于自身失误导致发送错误,于5月11日回复邮件,超过要约有效期,因此为承诺的迟延,视为新要约,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选项C正确。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