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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判断题】

【2100621】在质量管理准则发布后,ABC会计师事务所拟重新设计质量管理体系。A注册会计师作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参与了行业论坛,并将行业论坛中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分享的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优秀案例加以整合,作为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主体内容。(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解析】上述做法不符合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事务所及其业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设计适合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应当盲目地“照搬照抄”其他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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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3、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暴露了巴塞尔协议Ⅱ的诸多不足,引发各界对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反思,在此背景下,巴塞尔委员会于2010年12月发布巴塞尔协议Ⅲ,提出宏观审慎监管理念,提高资本水平和资本质量要求,引入两个流动性监管指标。2017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巴塞尔协议Ⅲ:危机后改革的最终方案》,核心是重新构造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框架,标志着已完成资本充足率监管三个基本要素(资本工具合格标准、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的改革进程,后危机时期的资本监管国际规则改革尘埃落定。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巴塞尔协议Ⅱ提出的三大支柱包括()。 4、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暴露了巴塞尔协议Ⅱ的诸多不足,引发各界对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反思,在此背景下,巴塞尔委员会于2010年12月发布巴塞尔协议Ⅲ,提出宏观审慎监管理念,提高资本水平和资本质量要求,引入两个流动性监管指标。2017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巴塞尔协议Ⅲ:危机后改革的最终方案》,核心是重新构造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框架,标志着已完成资本充足率监管三个基本要素(资本工具合格标准、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的改革进程,后危机时期的资本监管国际规则改革尘埃落定。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0年版巴塞尔协议Ⅲ引入的流动性监管指标是()。 5、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假设A公司2×15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均为0。2×15年税前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2×15年发生的交易事项中,会计与税法处理存在差异的事项如下:(1)2×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万元,A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了1200万元的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定该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期初余额均为0。(2)A公司于2×15年6月30日将自用房屋用于对外出租,该房屋的成本为2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已使用6.5年,企业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转换日该房屋的公允价值为2 600万元,账面价值为1350万元。A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同时,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确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2×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下列有关A公司2×15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6、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暴露了巴塞尔协议Ⅱ的诸多不足,引发各界对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反思,在此背景下,巴塞尔委员会于2010年12月发布巴塞尔协议Ⅲ,提出宏观审慎监管理念,提高资本水平和资本质量要求,引入两个流动性监管指标。2017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巴塞尔协议Ⅲ:危机后改革的最终方案》,核心是重新构造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框架,标志着已完成资本充足率监管三个基本要素(资本工具合格标准、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的改革进程,后危机时期的资本监管国际规则改革尘埃落定。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巴塞尔协议Ⅲ:危机后改革的最终方案》提出了关于资本监管改革的新内容,属于该内容的是()。 7、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假设A公司2×15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均为0。2×15年税前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2×15年发生的交易事项中,会计与税法处理存在差异的事项如下:(1)2×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万元,A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了1200万元的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定该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期初余额均为0。(2)A公司于2×15年6月30日将自用房屋用于对外出租,该房屋的成本为2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已使用6.5年,企业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转换日该房屋的公允价值为2 600万元,账面价值为1350万元。A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同时,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确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2×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下列有关A公司2×15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8、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暴露了巴塞尔协议Ⅱ的诸多不足,引发各界对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反思,在此背景下,巴塞尔委员会于2010年12月发布巴塞尔协议Ⅲ,提出宏观审慎监管理念,提高资本水平和资本质量要求,引入两个流动性监管指标。2017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巴塞尔协议Ⅲ:危机后改革的最终方案》,核心是重新构造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框架,标志着已完成资本充足率监管三个基本要素(资本工具合格标准、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的改革进程,后危机时期的资本监管国际规则改革尘埃落定。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关于2010年版巴塞尔协议Ⅲ界定的监管资本及其数量的说法,错误的是()。 9、B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6年4月30日,该公司在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发生下列事项:(1)B公司2015年10月份与华西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由于B公司未按合同发货,致使华西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B公司被华西公司起诉,至2015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B公司2015年12月31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了100万元的赔偿款。2016年3月5日法院判决,B公司需偿付华西公司经济损失120万元。B公司表示不再上诉,并立即支付了赔偿款。(2)B公司2016年3月10日发现2015年6月一项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管理用固定资产未结转,在建工程成本为1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无净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3)2016年4月20日,因产品质量原因,华东公司要求对2015年12月26日购入的商品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全部价款为1000万元,成本为800万元。B公司同意折让5%,并办理了相关手续。(4)2016年4月25日,B公司收到法院通知,华南公司起诉其侵犯华南公司商标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B公司预计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果败诉很可能赔偿3000万元。至2016年4月30日法院尚未判决。下列各项关于B公司对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10、B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6年4月30日,该公司在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发生下列事项:(1)B公司2015年10月份与华西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由于B公司未按合同发货,致使华西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B公司被华西公司起诉,至2015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B公司2015年12月31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了100万元的赔偿款。2016年3月5日法院判决,B公司需偿付华西公司经济损失120万元。B公司表示不再上诉,并立即支付了赔偿款。(2)B公司2016年3月10日发现2015年6月一项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管理用固定资产未结转,在建工程成本为1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无净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3)2016年4月20日,因产品质量原因,华东公司要求对2015年12月26日购入的商品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全部价款为1000万元,成本为800万元。B公司同意折让5%,并办理了相关手续。(4)2016年4月25日,B公司收到法院通知,华南公司起诉其侵犯华南公司商标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B公司预计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果败诉很可能赔偿3000万元。至2016年4月30日法院尚未判决。下列各项关于B公司对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