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持有丙企业90%的股权,共计4 500万股,2×20年2月将其全部转让给乙企业。收购日甲企业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4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2元。在收购对价中乙企业以股权形式支付55 440 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7 560 万元。假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他条件,甲企业转让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 250
B: 270
C: 280
D: 300
【答案】B
【考点】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
【解析】企业股权收购比例为90%,大于规定比例50%;股权支付金额占交易总额的比重=55 440/(55 440+7 560)=88%,大于规定比例85%,符合企业重组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所指重组交易各方暂不确认股权支付部分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而非股权支付部分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故甲企业转让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4-12)×4 500×[7 560÷(55 440+7 560)]×25%=270(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