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丙和丁提供保证担保,但都没有与银行约定担保的方式和份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丙和丁提供的是一般保证
B: 丙和丁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C: 丙和丁是按份共同保证
D: 丙和丁是连带共同保证
【考点】 保证方式
【解题思路】掌握民法典中有关保证的重大变化。
【具体解析】民法典第686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选项A正确。(民法典重大修改)
民法典第699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本题中,如果共同保证人在共同或者各自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约定了各自份额的,为按份共同保证,如果没有约定份额,或者明确约定了连带共同保证的,均为连带共同保证。D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选AD。
答案选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