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18年3月1日,甲欠乙1万元,乙多次催促其还钱,甲扔拖延不还。后来乙告知甲必须在一个月内还钱,否则将起诉甲,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一台电冰箱以100元的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B: 乙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丙的买卖合同
C: 如果乙向人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丙为第三人
D: 如果乙发现之日为2x18年6月1日,则自2x19年6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考点】 债权人撤销权
【解题思路】 掌握债权人撤销权
【具体解析】(1)选项AB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自行通知相对人撤销放弃债权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选项A错误,选项BC正确。(2)选项D: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选项D正确。
答案选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