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中,应当召开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 单独持有30%的股东李某提议
B: 监事会主席张某提议
C: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2
D: 董事会中有2/3的董事提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章程规定的2/3时;(2)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选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