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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赵某是韵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公司成立后,赵某在公司董事陈某的协助下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赵某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

B: 公司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

C: 董事陈某对此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D: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赵某在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解析】(1)选项A:公司成立后,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构成抽逃出资;(2)选项BC: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还可以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3)选项D:公司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选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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