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多选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善意且无重大过失的受让人张某在付出相当对价后能取得票据权利的有( )。

A: A 对 B 签发转账支票,B 取得票据后患精神疾病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后 B 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C,C 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B: A 对 B 签发转账支票,B 取得票据后受 C 胁迫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C,C 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C: A 对 B 签发转账支票,B 取得票据后不慎丢失,C 拾取票据后声称自己就是 B,将支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D: A 对 B 签发转账支票,B 取得票据为偿还对 C 的应付账款而将票据背书转让给 C,之后 C 将支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答案解析

【考点】本题考核的是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解题思路】熟悉票据善意取得的含义与要件
【具体解析】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票据权利,受让人依照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并且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则可以取得票据权利的法律制度。即受让人受让票据权利时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善意受让人付出了相当对价,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票据的流通性,票据法特别规定受让人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选项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所以 C 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为无权处分,张某依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票据权利。
选项B: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所以 C 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为无权处分,张某依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票据权利。
选项C: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所以 C 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为无权处分,张某依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票据权利。
选项D: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但票据基础关系瑕疵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所以 C 取得票据权利,C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张某,张某依法取得票据权利。

答案选 ABCD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