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被人民法院指定为乙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甲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的有关报酬方案的下列内容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未将乙为他人设定抵押权的财产价值计入计酬基数
B: 甲就其对乙的抵押财产进行变现而付出的合理劳动向乙收取适当报酬
C: 对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派参与破产企业清算工作的政府官员不发放报酬
D: 甲聘用外部专家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所需费用需单独支付
选项A,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原则上不计人管理人报酬的标的额;
选项B,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取适当的报酬,而不是破产债务人。
选项C,清算组中有关政府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不收取报酬;
选项D,破产清算事务所通过聘用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故AC当选。
答案选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