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银行向乙公司签发支票,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支票绝对记载事项的是( )
A: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B: 付款人名称
C: 出票人签章
D: 收款人名称
【考点】本题考核的是支票【解题思路】熟悉支票的记载事项【具体解析】《票据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支票的出票行为有六个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上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故 D 错误。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