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汇票,A 银行承兑,丙公司在票据上注明“保证”字样并签章。乙公司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来 A 银行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 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B: 丁公司可以向甲、乙公司同时行使追索权

C: 丁公司可以向甲、乙、丙公司同时行使追索权

D: 丁公司应当先向前手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答案解析

【考点】追索权
【解题思路】熟悉追索权的行使。追索权是指在付款请求权未能实现时发生的持票人对其他票据债务人所享有的请求偿还票据所载金额及其他有关金额的权利。
【具体解析】根据《票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汇票的出票人、 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故 D 错误。

答案选 D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