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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王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去世前指定 8 周岁的儿子小王为自己全部财产的唯一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小王与合伙企业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有( )。

A: 因为小王尚未成年,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该合伙企业仅需向小王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B: 如果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小王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但该合伙企业应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C: 如果小王不愿意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无需向小王退还王某的财产份额

D: 如果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小王入伙,则该合伙企业应当将王某的财产份额退还小王

答案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的是合伙人资格继承与财产份额继承
【解题思路】掌握普通合伙人资格继承规则
【具体解析】选项 A:《合伙企业法》 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故选项 A 错误;选项 C:关于财产继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故选项 C 错误;选项 BD: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小王 8 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故选项 BD 正确。

答案选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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