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价款为20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支付图书款,乙公司3个月后交付图书。甲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10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公司不同意。3个月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图书,遭乙公司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 乙公司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
C: 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
D: 乙公司有权拒绝交付与10万元书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
【考点】 先履行抗辩权
【解题思路】 掌握先履行抗辩权
【具体解析】根据规定,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合同约定甲公司先支付图书款20万元,实际只交付10万元,因此乙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辩权,AC选项错误;后履行一方乙公司有权拒绝甲不符合约定相应的10万元履行要求,因此D选项正确。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