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甲公司聘用乙为业务经理,委托其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2016年4月,甲公司将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2016年5月,乙以甲公司业务经理的身份,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合同无效
B: 合同有效
C: 合同效力待定
D: 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考点】 表见代理
【解题思路】 掌握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具体解析】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甲公司将乙解聘,乙属于无权代理;甲但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所以丙公司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且主观上善意;综上,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买卖合同有效。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