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有( )。
A: 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B: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计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C: 采取固定股息率
D: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答案】ABCD 【解析】优先股公开发行时的特殊要求。为了保护公众投资者,《指导意见》要求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1)采取固定股息率(选项 C)。(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选项 A)。(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选项 B)。(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选项 D)。
答案选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