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即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 ),或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A: 1年至2年
B: 1年至3年
C: 2年至4年
D: 2年至5年
【考点】管理人制度【解题思路】熟悉管理人的指定。【具体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对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行为规定有相应的处罚,即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1年至3年,或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本题选B。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