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利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B: 发行人要求回购优先股的,必须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除外
C: 当公司因解散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
D: 优先股回购后相应减记发行在外的优先股股份总数
【考点】本题考核优先股的发行
【解题思路】熟悉优先股发行的相关规定
【具体解析】选项A属于优先股股东恢复表决权的情形,说法正确。选项B体现了优先股投资风险较小的特性,属于正确说法。选项C体现了优先股投资的享有的优先权,属于正确说法。选项D优先股回购后相应减记发行在外的优先股股份总数,正确。
答案选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