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甲公司受托分别为乙、丙企业各加工一批产品。与乙企业签订合同,注明原材料金额200万元由乙企业提供,甲公司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50万元;与丙企业签订合同,注明原材料金额40万元由甲公司提供,合同又注明加工费10万元。甲公司就这两项加工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元。
A: 120
B: 300
C: 420
D: 400
【解析】甲公司就这两项加工业务应缴纳印花税=50×0.3‰×10000+40×0.3‰×10000+10×0.3‰×10000=300(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