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经乙、丙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甲除名
B: 被除名人甲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
C: 对甲的除名,自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D: 如果甲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考点】合伙人退伙
【解题思路】掌握合伙人被除名相关规定
【具体解析】(1)选项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2)选项BC: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3)选项D: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选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