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价值50万元的红酒,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后1个月内交货,货到后3个月内付款。乙公司履行义务后,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债务全部转移给异地的丙公司,乙公司表示同意。丙公司在第二个月通知乙公司,丁公司愿意与丙公司一起承担债务,乙公司表示丁公司信誉不佳,不同意丙公司的做法,但丁公司仍旧向乙公司履行该债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丙公司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丁公司向乙公司履行债务的行为无效
C: 甲公司将其债务转移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
D: 丁公司加入债的关系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
【考点】债务承担
【解题思路】 掌握债务承担
【具体解析】(1)选项AC:甲公司将其合同义务全部转移给了丙,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甲公司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丙公司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由丙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选项BD: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本题中,丁公司与丙公司约定加入债务,不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债权人即可,所以丁公司向乙公司履行债务的行为有效
答案选 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