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单选题】


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订购一批瓷器,双方约定货到后10日内付款。乙公司准备发货之际,听闻甲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资不抵债,遂通知甲公司暂停发货,并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称此说法并无证据,予以否定,但为尽快取得货物,将50%的货款提前支付给了乙公司,但就剩余部分一直未提供担保,也未作出其他表示。根据以上表述及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 乙公司有权拒绝交付50%的货物

C: 乙公司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

D: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

【考点】 不安抗辩权
【解题思路】 掌握不安抗辩权
【具体解析】(1)因为乙公司并无确切证据,所以乙公司无权主张不安抗辩权,应当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无权解除合同,所以选项ABC错误。(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乙公司中止履行,但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存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其中止履行不符合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选项D正确。

答案选 D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相关题目
1、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订购一批瓷器,双方约定货到后10日内付款。乙公司准备发货之际,了解到甲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资不抵债,遂通知甲公司暂停发货,并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称此说法并无证据,予以否定,但为尽快取得货物,将50%的货款提前支付给了乙公司,但就剩余部分一直未提供担保,也未作出其他表示。根据以上表述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2、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企业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交付货款。双方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的起诉有管辖权的有()。 3、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在青岛市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花卉;但是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无法协商补充,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4、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在青岛市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花卉;但是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无法协商补充,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5、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6、上海的甲公司因购买北京乙厂的一套机器设备,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  )。 7、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8、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9、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10、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资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