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黄河建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在B市取得含税建筑收入318万元,支付分包款100万元,选择一般计税方式计算纳税,则黄河公司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B市预缴税款( )万元。
A: 4.0
B: 4.4
C: 3.8
D: 6.0
【考点】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处理
【解题思路】 掌握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处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具体解析】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318-100)÷(1+9%)×2%=4(万元)。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