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债权人对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

B: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作为代表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C: 破产案件受理后产生的新债权因产生时间过晚而进行补充申报的,审查和确认申报债权的费用作为普通债权清偿

D: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主张担保债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的,人民法院对担保人的主张应予支持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有些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如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后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债权有可能因产生时间过晚而无法在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间内申报,但此种情况下的补充申报并非因其自身过错造成,由其承担债权的审查和确认费用是不合理的,所以应当作为破产费用支付。


答案选 C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