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一帆公司与出租人风顺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为 10 年。合同中就担保余值做
了如下规定:如果房屋在租赁期结束时的公允价值低于 400 000 元,则一帆公司需向风顺公司支付 400
000 元与房屋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租赁期开始日,一帆公司预计标的房屋在租赁期结束时的公允价
值为 400 000 元;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一帆公司对该房屋在租赁期结束时的公允价值进行监测。
假设在第 1 年年末,一帆公司预计该房屋在租赁期结束时的公允价值为 300 000 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承租人一帆公司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 在租赁期开始日,一帆公司应将该担保余值下预计应付的金额 400 000 元纳入租赁付款额
B: 第一年年末,一帆公司应将该担保余值下预计应付的金额 300 000 元纳入租赁付款额
C: 第一年年末,一帆公司应根据担保余值下预计应付金额 100 000 元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D: 第一年年末,一帆公司应根据担保余值下预计应付金额 100 000 元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一帆公司该担保余值下预计应付的金额为 0;第一年年末,一帆公
司应将该担保余值下预计应付的金额 100 000 元(400 000-300 000)纳入租赁付款额,并使用不变的折现率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