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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我国境内某公司2015年1月将2000万元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乙公司,取得乙公司50%的股权。2020年8月,该公司撤回其在乙公司的全部投资,共计从乙公司收回3500万元。撤资时乙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0万元,累计盈余公积为500万元。则该公司撤资时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为( )万元。

A: 0

B: 400

C: 1000

D: 1500

答案解析

【考点】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解题思路】撤回的投资中分为三部分:1、投资收回,不征税;2、股息所得,免税;3、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交税。
【具体解析】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该公司撤资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3500-2000-(500+500)×50%=1000(万元)。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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