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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某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额为22万元,2019年度取得生产经营收入600万元,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4万元,其他应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等合计2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企业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3万元

B: 该企业2019年适用20%的优惠税率

C: 2018年的亏损不得用2019年的所得弥补

D: 应纳所得税税额是56.34万元

答案解析

【考点】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

【解题思路】先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最后确认是否有优惠税率

【具体解析】
选项B,高新企业适用15%的税率;

选项C, 2013年的亏损可以用2014年的所得弥补;
选项AD,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扣除限额=600×5‰=3(万元),发生额的60%=4×60%=2.4(万元),小于3万元,所以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2.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600-2.4-200-22=375.6(万元),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是15%,应纳所得税=375.6×15%=56.34(万元)。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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