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3年利润总额为1,800万元,其中该年度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6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3年应交所得税为( )。
A: 498.5万元
B: 450万元
C: 401.5万元
D: 400万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以及应交所得税的计算。按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税收滞纳金不能在税前扣除,因此,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做如下调整:1,800-200+6=1,606万元,应交所得税=1,606×25%=401.5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