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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保险营销员小王于2019年1月起入职本市一家保险公司,试用期3个月,每月取得佣金收入30000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和附加税费,且小王当年不享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小王试用期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合计金额是( )元。

A: 1380

B: 360

C: 2730

D: 2880

答案解析

小王每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1-25%)=18000元,小王试用期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合计金额=(18000-5000)×3×10%-2520=1380元。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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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7月1日,王某海外留学归国到甲公司工作,双方于7月10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六个月的试用期。合同约定甲公司为王某缴纳“五险一金”,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已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 2015年8月10日,王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闯红灯的车辆撞倒受伤,住院治疗3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停发每月12000元的工资和一切福利。 2017年6月1日,王某因遗传性心脏病动手术,住院治疗。7月1日,甲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并停发病假工资。 2017年9月1日,王某向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关于甲公司为王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费用缴纳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2014年7月1日,王某海外留学归国到甲公司工作,双方于7月10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六个月的试用期。合同约定甲公司为王某缴纳“五险一金”,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已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 2015年8月10日,王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闯红灯的车辆撞倒受伤,住院治疗3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停发每月12000元的工资和一切福利。 2017年6月1日,王某因遗传性心脏病动手术,住院治疗。7月1日,甲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并停发病假工资。 2017年9月1日,王某向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4、2017年9月1日,王某向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王某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为(  )。 3、上个月,小赵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成为失业人员,偏偏他又生病住了院,医疗费用不断增加,小赵犯了愁。同病房的老王对小赵说,现在失业人员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样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小赵将信将疑,但他想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小王曾告诉他,他可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小赵担心,因为他没有及时提出申请,可能已经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了。小赵于是向医生请假,赶紧跑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问个究竟。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小王在2010年1月1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甲公司注册地为E市,小王的工作所在地为F市。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甲公司与小王签订协议不为小王缴纳社会保险。2012年8月1日,小王以甲公司没有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甲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并且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小王和甲公司分别向F市和E市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按照4000元月工资标准,小王每个月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 )。 5、2011年6月30日,王某与乙公司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次日,王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年(适用期除外),王某每月工资2 500元;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1 800元;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可不经王某同意直接安排其加班,但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0小时;王某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可休假3天。 2012年2月,甲公司提供培训费派王某参加了为期1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了5年服务期及违约金。 2012年8月1日,因甲公司一直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已知:王某与乙公司已约定过试用期,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 600元。 根据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2.甲公司与王某对休息休假的下列约定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6、上个月,小赵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成为失业人员,偏偏他又生病住了院,医疗费用不断增加,小赵犯了愁。同病房的老王对小赵说,现在失业人员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样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小赵将信将疑,但他想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小王曾告诉他,他可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小赵担心,因为他没有及时提出申请,可能已经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了。小赵于是向医生请假,赶紧跑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问个究竟。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 7、(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8、(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9、上个月,小赵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成为失业人员,偏偏他又生病住了院,医疗费用不断增加,小赵犯了愁。同病房的老王对小赵说,现在失业人员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样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小赵将信将疑,但他想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小王曾告诉他,他可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小赵担心,因为他没有及时提出申请,可能已经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了。小赵于是向医生请假,赶紧跑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问个究竟。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 )之日起计算。 10、【第2题】GD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生产与销售业务,2021年有关经营活动如下: (1)取得手机销售收入8000万元,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收入100万元; (2)确认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6万元; (3)接受乙公司投资,收到投资款2000万元; (4)当年3月因生产经营活动借款300万元,其中向金融企业借款250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6%,向非金融企业丙公司借款50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10%,利息均已支付; (5)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5万元; (6)计提坏账准备金15万元; (7)发生合理的会议费30万元; (8)发生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20万元; (9)通过市民政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80万元,直接向某小学捐赠9万元,向贫困户王某捐赠2万元; (10)全年利润总额为750万元。 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计算GD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