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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判断题】

对于企业债务重组所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的,可在今后5个纳税年度均匀计入所得额。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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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企业为境内居民企业,符合规定的上年未弥补的亏损为10万元,2017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800万元,与之相配比的销售成本为200万元;取得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与之相配比的销售成本100万元。  (2)全年发生税金及附加3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5万元)、销售费用4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共计20万元)。  (3)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200万元(其中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60万元)。  (4)全年发生财务费用18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10万元(借款金额200万元,借款年利率5%,借款期限一年),已知同期同类金融企业贷款年利率为6%。  (5)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  (6)营业外支出15万元,其中含税收滞纳金10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某灾区捐赠5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4、该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2、【0408346】某化妆品销售企业为居民企业,2020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化妆品销售收入8000万元,结转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2300万元,与收入对应的成本和税费共计140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1800万元(其中包含广告费1500万元);管理费用580 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4)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目标脱贫困地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支付合同违约金4万元)。(5)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300万元(含残疾职工工资1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7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6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6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本年的利润总额为(  )万元。A.4890B.3121C.3190D.3490(2)广告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A.750B.0C.405D.100(3)下列关于业务(5)的调整中,正确的有(  )。A.职工工会经费应纳税调增1万元B.职工福利费应纳税调增6万元C.职工教育经费应纳税调增2万元D.残疾人员工资应纳税调减100万元(4)下列关于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表述正确的有(  )。A.合同违约金不得税前扣除,全额纳税调增B.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全额纳税调增C.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可以据实扣除D.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5)针对技术转让业务,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A.200B.700C.900D.500请问,以上5个小问的答案,分别是什么? 3、(二) 某市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本年度相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当年主营业务收入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取得对境内非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46.8万元。 (2)全年营业成本为330万元。 (3)全年发生财务费用50万元,其中10万元为资本化的利息。 (4)管理费用共计90万元,销售费用共计40万元,其中列支广告费、业务宣传费30万元。 (5)营业外支出共计17.73万元,即通过青少年基金发展会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万元,税收罚款支出5万元,滞纳金2.73万元。 (6)营业税金及附加28.03万元。 (7)上年度广告费超支20万元。 该企业今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4、(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5、【2501611】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拟于2016年4月10日对外公告。2016年2月30日,甲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销售给乙公司的一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退货,所退商品已验收入库。该批商品售价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80万元,年末货款尚未收到,且未计提坏账准备。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假定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则该项业务应调整2015年净损益的金额是( )万元。 6、(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7、A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2×14年的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的时间是2×15年的4月5日,实际对外报出日为2×15年4月15日。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日为2×15年4月20日,在此之前所有的纳税调整事项均可以调整应交所得税。该公司2×15年1月1日至2×15年4月20日发生了下列事项: (1)2月2日,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宣判A公司应当支付给乙公司违约金1000万元。该案件系2×14年11月A公司未按照合同规定发货所导致,A公司在2×14年12月31日已经确认了800万元的预计负债。A公司于诉讼案件结案时决定不再上诉,并于当天支付了该笔违约金。假设税法对于该项违约金规定,实际支付时可以税前扣除。 (2)A公司于2月28日收到2×14年度的增值税出口退税500万元。假设税法规定对实际收到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应当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交所得税。 (3)3月2日,由于2×14年度的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60万元,并于当日支付。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违法经营的罚款不能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3月5日,发现上年购入的一项专利权一直未摊销。该专利权系A公司2×14年7月4日购入,并于当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无形资产的原价为10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0,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假设税法规定,资产的摊销可以调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5)4月10日,收到M公司退回的商品100万件,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相关证明。该商品系A公司于2×15年1月10日销售的,售价为100万元,产品的成本为6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A公司于当日收到商品并验收入库,并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可以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资料,回答下列各题。根据资料(2)和资料(3),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8、【第3题】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服饰生产和销售业务。2021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6000万元。 (2)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40万元。 (3)通过市体育局向体育事业捐款50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目标脱贫地区捐款30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卫生事业捐款8万元。 (4)缴纳增值税195万元,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19.5万元。 (5)按规定缴纳财产保险费90万元。 (6)利润总额560万元。 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在计算甲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  )万元。 9、阳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阳光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8年3月30日;2018年3月10日,阳光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两笔应收款项出现如下情况:(1)2018年1月30日接到通知,债务企业甲企业宣告破产,其所欠阳光公司账款400万元预计只能收回30%。阳光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被告知甲企业资不抵债,面临破产,并已经计提坏账准备80万元。(2)2018年3月15日,阳光公司收到乙企业通知,被告知乙企业于2018年2月13日发生火灾,预计所欠阳光公司的300万元货款全部无法偿还。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10、【第3题】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服饰生产和销售业务。2021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6000万元。 (2)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40万元。 (3)通过市体育局向体育事业捐款50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目标脱贫地区捐款30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卫生事业捐款8万元。 (4)缴纳增值税195万元,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19.5万元。 (5)按规定缴纳财产保险费90万元。 (6)利润总额560万元。 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3.在计算甲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中,不得扣除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