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生产货物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0元,当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200元。当月将10月购入的一批原材料改变用途,用于生产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已知该批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10000元(含运费465元),则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元。
A: 13000
B: 16911.9
C: 11081.4
D: 11141.85
【考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解题思路】判断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掌握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具体解析】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465)×13%+465×9%=1281.4元;
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100000×13%-(3200-1281.4)=11081.4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