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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判断题】

甲于2020年4月出资50万元加入A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后该企业另一名有限合伙人退伙,甲成为了该企业唯一一名有限合伙人。2020年10月,甲不幸因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唯一的有限合伙人已经成为植物人,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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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3、甲、乙和丙设立某有限合伙企业,从事餐饮服务,有限合伙人丙认缴出资额为5万元。2022年6月5日,丙退伙时取回的财产为10万。6月9日,合伙企业经营的餐厅发生卡式燃气炉灼伤顾客丁的事件,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等总计100万元,经查,该批燃气炉系当年4月合伙人共同决定购买,其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该合伙企业支付20万元赔偿后已无赔偿能力。现丁请求合伙人承担其余80万元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4、【2708810】甲公司拥有A公司和B公司两家子公司,2x18年12月31日,A公司将其产品销售给B公司,售价为3000万元,销售成本为1580万元。B公司购入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的影响,甲公司在编制2x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调减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为(   )。 5、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自建一条生产线,与该生产线建造相关的情况如下:2×19年1月2日,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专门筹集生产线建设资金。该公司债券为3年期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面值总额为5 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10%,实际利率为8%,发行价格为5 500万元,另在发行过程中支付中介机构佣金100.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 399.35万元。生产线建造工程于2×19年1月2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1年。有关建造支出情况如下:2×19年1月2日,支付建造商1 000万元;2×19年5月1日,支付建造商1 600万元;2×19年8月1日,支付建造商1 400万元。2×19年9月1日,生产线建造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被当地安监部门责令停工整改,至2×19年12月底整改完毕。工程于2×20年1月1日恢复建造,当日向建造商支付工程款1 000万元。建造工程于2×20年3月31日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试生产出合格产品。为帮助职工正确操作使用新建生产线,甲公司自2×20年3月31日起对一线员工进行培训,至4月30日结束,共发生培训费用120万元。该生产线自2×20年5月1日起实际投入使用。甲公司将闲置专门借款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月收益率为0.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20年度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为(  )万元。 6、【2714110】甲公司自2X21年1月1日起持有乙公司70%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X21年6月,甲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该批货物成本800万元,销售价格1 000万元。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作管理用固定资产管理,截至2X21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余额100万元,并于该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0万元。该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和税法规定无差异。甲公司、乙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在甲公司编制2X21年合并财务报表时,针对上述事项,以下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 7、【2714010】甲公司自2X21年1月1日起持有乙公司70%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X21年6月,甲公司销售一项设备给乙公司,该设备成本1 200万元,销售价格1 500万元。乙公司将该批货物用作管理用固定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该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零,会计和税法规定无差异。乙公司会计上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甲公司、乙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在甲公司编制2X21年合并财务报表时,针对上述事项,以下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 8、【1803111】甲企业2×20年2月5日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用于购建A生产线的专项政府补助资金900万元,并存入银行。2×20年2月5日企业用该政府补助购建A生产线。2×20年8月10日该A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生产线支出总额为1200万元。甲企业预计该生产线的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甲企业对其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并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率分摊。假定2×21年8月31日,有关部门对甲公司的检查发现,甲公司不符合申请补助的条件,要求甲公司退回补助款。甲公司于当月将补助款退回。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9、    (二)位于某市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6500万元,对外投资取得收益320万元,全年发生产品销售成本和销售费用 共计5300万元,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339万元,发生的营业外支出420万元,12月末 企业自行计算的全年会计利润总额为761万元,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96万元,未有留抵增值税。2016年1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1) 8月中旬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产品,收到预收账款234万元并收存银行。12月下 旬将该批产品发出,但未将预收账款转作收入。(2)    9月上旬接受客户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进项税 额1.7万元,企业将捐赠收入直接记入了“资本公积”账户核算。(3)10月份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万元、进项税额3. 06万元,企业将购置金额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假定该设备会计与税法折旧期限均为10年,不考虑残值。(4)成本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62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97万元。(5)    投资收益中有12. 6万元从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其余为股权转让收益,营业 外支出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130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856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0万元,职工福利费实际支出13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32万元。(其他相关资料:本题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1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85. 该企业应补缴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为(      )万元。 10、2017年6月3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的一项厂房经营租赁合同即将到期,该厂房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原价为6000万元,至2017年6月30日已计提折旧600万元。为了提高厂房的租金收入,甲企业决定在租赁期满后对厂房进行改扩建,并与丙企业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改扩建完工时将厂房出租给丙企业。6月30日,与乙企业的租赁合同到期,厂房随即进入改扩建工程。至12月31日,共发生改扩建支出1200万元(均符合资本化条件),厂房改造尚未完工,预计还将发生改扩建支出1000万元。关于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列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