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5000件,每件售价为2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 13%。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给予 10%的商业折扣,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 2/10、1/20、n/30,(如果能够在10天内付款,享受2%的折扣;如果在20天之内付款,享受1%的现金折扣;如果在20天至30天之内付款不享受折扣,由于现金折扣发生在销售后,属于筹资性质,在实际发生时影响“财务费用”),并代垫运杂费1000元。乙公司于 20×4 年3月15日付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是( )。
A: 90000 元
B: 99000 元
C: 100000 元
D: 101000 元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