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名义股东可以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
B: 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可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D: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考点】本题考核股东出资制度
【解题思路】保护实际出资人,承认其合法权益
【具体解析】实际出资人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必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选项错误;
如果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时,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选项错误;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受让方可以依善意取得而最终取得股权的所有权,实际出资人不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法院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D选项错误。
A选项表述正确。
答案选 A